板橋配水池用地廢棄物 「清除不汙染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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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利豐環保政府許可立案、專業環保回收作業與環保知識結合。
2015-04-13 02:19:43 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、賈寶楠/板橋報導
水利署9年前選定板橋光復路一處合法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,作為儲存翡翠水的配水池預定地,至少5年前就發現該處仍有大量廢棄物;新北市水利局昨天強調,只要清乾淨就不會汙染水資源,待行政院核定移運計畫,隨時可清運。
台灣自來水公司北區工程處處長陳振豐說,行政院民國95年核定簡稱「板二計畫」的「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」,經濟部水利署擬訂計畫時,選在板橋、中和交界處,設置光復抽水加壓站,並在附近興建配水池,用來儲水。
陳振豐說,至少應該在101年以前,水公司就發現當地有大量營建廢棄物、廢棄土方,由於清運耗時,報請水利署修正板二計畫,將計畫分為第一、第二階段,第二階段就是需要清理廢棄物再興建配水池,原預計後年完工,但又延宕,再修正為108年完工。
水利局副局長宋德仁表示,配水池用地由水利署選定,雖然地上有廢棄物,但存在已久,「只要清乾淨,並不會汙染水資源」,若有汙染疑慮,「哪敢不趕快清?」目前粗估,廢棄物面積約40多坪,體積約47萬立方公尺,清運約需8億元,工時需6個月。
宋德仁說,移運計畫已呈報水利署,由行政院核定後即可動工,不過,原定108年完工期限是否會受影響,需由水利署答覆。
新北市工務局表示,該土資場合法堆置廢棄物時間約為民國90年到96年,關閉後又遭人違法傾倒廢土,該地在市區,周圍有圍籬,研判地主應知情,調查清楚後,將採取代位求償,向行為人進行處置追討與行政處分。
資料來源引用: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7312/833178-%E6%9D%BF%E6%A9%8B%E9%85%8D%E6%B0%B4%E6%B1%A0%E7%94%A8%E5%9C%B0%E5%BB%A2%E6%A3%84%E7%89%A9-%E3%80%8C%E6%B8%85%E9%99%A4%E4%B8%8D%E6%B1%99%E6%9F%93%E3%80%8D
我們利豐環保具備高雄市政府核發合法廢棄物清除許可證,
沒有違法濫倒之疑慮。
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字號:「高市府環廢管字第10236413100號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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